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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历考试实施方案
建筑工程专业考试计划
 
二学历考试实施方案

    为适应加入 WTO 后我国市场经济飞速发展对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需要,拓宽和增强普通高校本科学生毕业后的就业渠道及对社会的适应性,我省拟对有条件的普通高校开设二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在试点期间注意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  报考条件

凡本校在籍本科学生均可报名参加考试。考生资格有学校考核认定。

•  学历层次与规格

所有专业均为本科段,开考专业均按教育部自学考试专业目录与专业基本规格要求进行设置,采用学分制。

•  考试组织及学籍管理

考试的组织及考生学籍在吉林省自学考试办公室领导下,由学校成人教育部门设专门机构专人负责管理。具体办法参照吉考委字 [1999]10 号文中有关自学考试考务及考籍管理办法执行。

•  命题及评卷

命题及评卷工作有省自考办负责组织进行。

•  免考条件

免考条件参照吉考办字 [2001]12 号文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免考手续在校内办理。

•  资格认证及学位授予

反学完所选专业规定的考试课程,考试成绩及格,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成绩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由省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国家承认学历。

凡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参加国家成人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吉林建筑工程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  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

考试时间一年安排两次,第一次在吉林省自学考试上半年考试前一周的周六、周日;第二次在吉林省自学考试下半年考试前一周的周六、周日。

本专业第一次开考时间为二 00 四年四月。

考试地点设在吉林建筑工程学院。

•  收费标准

各项收费标准均按现行自学考试各项收费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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