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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出国 |
短期因公出国, 是指经学校批准出国访问、考察、讲学、参加学术会议、专业技术培训、任教及合作研究等, 在外停留时间 3个月以内、办理因公护照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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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短期出国(境)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
| 办理短期因公出国手续程序 |
| 一、申报 |
1、填写短期出国(境)人员申请表格,要求由本人用钢笔填写,表中内容应逐项填写清楚,经由所在院、系、处室主管和学校相关部门主管签字后交学校外事部门。 由对外交流与合作处负责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讨论。
2、国外邀请函件;(需提供英文复印件和中文翻译打印件各2份)、日程安排、身份证复印件。 |
| 二、上报 |
| 经院长办公会同意后,由我处负责起草文件连《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政审审批件(3份)上报吉林省教育厅外事处,经厅领导同意后,将材料报到吉林省外事办公室等待下达“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任务批件)或“出国赴港澳任务确认件”。 |
| 三、办理出国手续 |
| (一)、办理因公护照 |
| 1、任务批件一份 2、政审批件或(备案表)一份 3、 《申请出国护照事项表》、 《护照申请卡》 4、小二寸正面照片两张(近期、白底彩照) 5、身份证复印件 6、 如系出国(境)培训的,需提供省外专局审批备案件 |
| (二)、办理签证 |
| 1、任务批件一份 2、 审查批件(备案表)一份 3、 对方邀请信原件(有些国家可用传真件或复印件) 4、 填写并打印签证申请表。根据前往国提供的签证申请表要求填写 5、 身份证原件 6、 白底彩色照片2-4张(视各国要求定,并与护照上照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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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私出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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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因私护照 |
| 因私护照由出国出境者本人带齐有关证件及材料到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 |
| 办理机构:长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办理大厅 |
| 办理地址: 光明路688号,长春市公安局大院外西侧 |
|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 30--17:00 |
| 联系电话: 8908470 8927465 8866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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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程序及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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